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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题(扩大)学习会
浏览:4830次 时间:2023-10-23 来源:和谐东区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定不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聚力建设美丽繁荣新东区厚植生态底色、增加环保成色,10月20日下午,城东区组织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十九次(扩大)学习会,邀请青海师范大学法学系教授纪琼围绕学习《黄河保护法》作专题辅导讲座。全体在家的县级领导,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韵家口镇、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区委书记王晓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讲座从《黄河保护法》缘起的规范沿革、立法定位、体系解读、核心亮点、主要制度梳理及黄河青海流域的“地缘政治”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深入阐释,并结合东区实际,就贯彻实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内容丰富、论述精辟、深入浅出,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黄河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实地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走遍上中下游,多次召开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黄河保护法》通篇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有效保护黄河的法律制度体系。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会《黄河保护法》重大意义,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认真学习《黄河保护法》,不断提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要坚决贯彻执行《黄河保护法》,严格落实《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要切实对环境质量负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注重源头防治,强化过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审判机关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三要积极融入生态文明高地战略布局。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抢抓机遇、应势而为,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第一责任,坚决承担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使命,在发展中保护,积极融入服务产业“四地”和“五个中心城市”建设。四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要把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贯穿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突出抓好省委专项巡视组巡视西宁市湟水河沿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有关问题反馈意见和市委河湖长制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做好《黄河保护法》普法宣传工作,多渠道多维度做好解读阐释,教育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树牢源头意识、提高源头站位、担当源头责任、强化源头保护,用法治力量筑牢黄河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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