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的通知》(青农医〔2021〕162号)文件要求,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工资发放。经审核,符合动物防疫员条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共一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若有意见建议请于7月9日前向城东区农业农村局反馈(城东区昆仑中路188号城东区人民政府4楼406室)。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8176654

 

 

附件:

2024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发放花名册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社保卡卡号

开户行

发放金额(元)

 

 

1

 

张发盛

 

630************715

 

623********535

 

青海农信社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