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的通知》(青农医〔2021〕162号)文件要求,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工资发放。经审核,符合动物防疫员条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共一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若有意见建议请于7月9日前向城东区农业农村局反馈(城东区昆仑中路188号城东区人民政府4楼406室)。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8176654
附件:
2024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发放花名册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社保卡卡号 | 开户行 | 发放金额(元) |
1 |
张发盛 |
630************715 |
623********535 |
青海农信社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