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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网站留言》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3-11-07 10:32:55 回复时间:2023-11-25 00:00:00

网友的来信:

城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就2022年城东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已签署书面协议,约定的服务金额为叁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专项债券已发行成功,项目实施单位于债券发行成功后取得了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支持。但城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直推脱付款。自今年4月起,本所配合出具了资金支付审批表等各项文件,但城东区住建局均以各种理由推迟付款。本所经多次联系无果,特向城东区人民政府举报投诉,希望予以协调解决。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您好,由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中央专项资金,仅可支付项目建设直接费用,另外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从申请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中,也无法列支二类费用,导致该笔资金无支出来源。目前,我单位已在申报2024年区级预算中,申报了该笔费用,待区级预算资金下达后,我单位将第一时间支付予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