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应急管理局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
监管事项 监管部门 检查事项 设定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城东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仅生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企业 现场检查
配合部门 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城东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城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市交通公安管理局一大队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