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属各学校、辖区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区督学队伍建设,按照《教育督导条例》《青海省督学管理办法》(青教综〔2017〕144号)和《青海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青教综〔2020〕14号)要求,现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进行第九届区级专兼职督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专兼职督学推荐条件
按照《青海省督学管理办法》,区级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熟悉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
新聘督学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育以外其他行业部门中遴选的兼职督学,一般具有在行政管理、经费保障、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评价、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财务兼职督学应有会计从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熟悉财经政策。
二、聘任期限
区级专兼职督学聘期为三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任期届满或者调离工作岗位改变原工作性质的,自动解聘。
三、区级专兼职督学推荐范围及职数
(一)区级分管教育的副县级领导1名。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科级干部。
(三)区教育局科级干部6名。
(四)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6名。
(五)区教育局教育科(含科长)3名、教研室(含主任)3名、法规安全科(含科长)3名,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1名。
(六)区属各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各1名,辖区各幼儿园园级领导共12名。
(七)按照督学任职条件,由区人大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协助推荐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区级人大代表2名、区级政协委员2名。
四、推荐选聘工作程序
(一)区级专兼职督学采取单位推荐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各单位对推荐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青海省督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督学任职条件、选聘职数和专业分类要求,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督学,并将拟聘督学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为本届区级专兼职督学,并颁发聘书,注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五、区级专兼职督学工作职责
按照《青海省督学管理办法》,区级专兼职督学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各类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情况实施督导。
(三)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
(四)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教育督导部门。
(五)按照责任区督学要求对挂牌学校(幼儿园)开展指导和监督任务,并定期报告。
(六)每次完成督导任务后,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督导情况,提交督导报告。
(七)完成区政府及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属各校、辖区各幼儿园要按照选聘督学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督学选聘工作,不断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保障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兼职督学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区教研室兼职督学推荐由教研室负责;区属学校兼职督学推荐工作由各学校负责;辖区各幼儿园、教育局机关兼职督学推荐由区教育局负责;专职督学推荐由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请各推荐单位人选确定后,及时准确填写《城东区专兼职督学推荐人选花名册》《城东区专兼职督学推荐表》(一份纸质,另一份电子稿,电子稿照片为二寸标准照),并按表格要求粘贴免冠二寸正面照片,签署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2月22日前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马海渊
电 话:8138334
电子邮箱:874633551﹫qq.com
附件:1.城东区专兼职督学推荐人选花名册
2.城东区专兼职督学推荐表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抄送:西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档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印
共印85份
附件1
城东区专兼职督学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行政职务 |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 | |||||
从事专业和学段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办公: 住宅: 手机: | |||||
工作经历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2021年2月 日 | |||||
区人民政府教育 督导委员会 办公室意见 |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2021年2月 日 | |||||
备 注 |
注:本表一份纸质稿,另一份电子稿。
附件2
城东区专兼职督学推荐人选花名册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报送时间:2021年 2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学历 | 从事专业 及学段 | 专业技术 职务 | 业务荣誉称号 | 行政职务 | 党派及加入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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