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青海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和精细化梳理编制形成了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备案4 类政务服务事项通用清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区政府各单位要将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青海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积极认领、严格实施,确保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事项在全省范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为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全区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清单作出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确保与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实现协调联动,及时更新、全面准确。权责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行政备案等事项清单完全准确,并与市级清单保持一致。区政务服务监管局要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附件1:城东区行政裁决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xlsx
附件2:城东区行政给付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xlsx
附件3:城东区行政确认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xlsx
附件4:城东区行政备案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