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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593次 时间:2026-01-14 来源:未知

区委区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问题及改进、其他事项五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5年,城东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主动公开提质增效。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等核心领域,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系统梳理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贴合群众需求。二是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三是信息管理从严从实。严格执行“三审制”和保密制度,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报送全链条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及时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政策解读和数据支撑不够详实;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个别动态类信息发布节奏滞后于工作开展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细化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增加政策解读的通俗性、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同步公开安全生产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成效等关键内容;二是强化时效管理。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动态类信息发布时限(工作开展后1个工作日内),定期开展信息更新自查,确保公开信息“新鲜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