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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财政局202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624次 时间:2026-01-14 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财政局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城东区财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围绕公众关切热点,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财政关键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财政工作规范透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局领导班子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本局职能特点,以提升服务效能、便民利民为导向,全面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即初审把好政策导向关、复审严把内容质量关、终审强化风险防控关,通过分级审核,持续深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优化责任分工架构。构建“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领导复核监督、业务专干履职落实”的层级责任体系。明确各层级、各岗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边界。主要领导牵头审定工作事项;分管领导聚焦审核把关;业务专干具体承担内容编制、数据报送等日常工作。通过清晰划分权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协同工作网络,确保信息公开全流程各环节有人管、有人盯、有人督。

(三)完善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即产生、即审核、即发布”的时效要求,对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统计数据等应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分类标准、明确公开时限、压实责任主体,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更新尽更新。同步建立信息公开年报数据支撑体系,规范数据采集、汇总、检验等全流程管理,强化数据源头把控和过程监督,切实保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为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筑牢制度根基。

(四)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4条,其中包括预算类信息9条、决算类信息3条、绩效类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条、财监检查类信息4条、政府采购类信息1条、地方政府债券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短板,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职责定位理解不深,主动公开意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对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意义,工作推进中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个别公开内容存在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专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责任和重要作用,扭转“重业务、轻公开”的思想偏差;二是完善多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对公开内容的表述规范性进行把关,杜绝错漏信息发布;不定期开展公开信息“回头看”,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