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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召开
浏览:442次 时间:2024-06-25 来源:区政府办

2024624日,区政府区长薛翔青主持召开城东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贯彻学习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要点解读,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严格筛选招标代理机构,加强事中监管,防止代理机构发生资格审查不严、资料缺失等问题,确保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依照《办法》从事招标投标代理工作。二是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全区金额较大招投标工程项目进行多轮次、全覆盖式复查,注重发现问题、指导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发生。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创新招投标工作方式,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电视纸质媒体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全面、准确的招标信息,确保招标投标各环节的公开透明度。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由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开展《物业管理条例》读书班,对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人员及各镇办、各社区相关工作进行培训,在熟练掌握《条例》基础上,进而扩大群众知晓率。二要明晰各方职责。根据《条例》内容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公司应向物业公司交清的事项,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各自的职责,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业主委员,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三要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奖惩机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和处理。对物业从业人员、业委会委员、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总书记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区文体旅游科技局牵头,发挥青海民族大学在科研方面优势力量,加强与青海民族大学共筑共建科技服务转化相关机制,排查全区科技企业及学校、医院、研究院科研成果底数,及时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方案。二要按照《管理办法》排查我区现有企业,做好科技型企业增减,将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重新认定,纳入科技型企业范围,取消不符合规定的现有科技型企业资格。三要加大科技型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发挥配套政策优势,吸引优秀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人才落户东区。

会议对全区乡村振兴促进以及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