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实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为建设美丽繁荣新东区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城东区委十五届十次全体会议召开
区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王晓云 薛翔青讲话
8月12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城东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效,感恩奋进、实干争先,以严实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奋力推动东区在现代化西宁实践中挑大梁勇争先。
全会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区委书记王晓云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薛翔青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区委常委宋旭、王世昌、赵贵荣、高进宝、尤淼、芦婷、杨林、张楚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上率下、锲而不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局,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国家治理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区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方向、以政治视角审视问题,精准锚定作风建设的主题主线、核心要义,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坚韧不拔的定力,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一系列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转作风树新风,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高质量发展动能更加强劲,从严管党治党氛围更加浓厚,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建设美丽繁荣新东区的精气神更加充沛、更加高昂。
全会强调,伟大实践孕育时代新风,时代新风引领事业前行。要以严实作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扛牢生态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以严实作风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以“稳”筑牢根基,以“进”积蓄动能。要以严实作风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紧扣民生之本,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以严实作风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发展,探索更多增进共同性、深化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要以严实作风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化自我革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会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复杂性,必须深刻把握作风建设的特征规律,全面落实“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从思想根源上破题起势,推动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提升。以党的自我革命锤炼严实作风,要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地从思想上、行动上认同和践行党的自我革命。以党性淬炼锻造严实作风,要在常学常新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常修常炼中永葆先进纯洁。以规范权力运行彰显严实作风,要坚决破除“特殊论”和“补偿心理”,从思想根源上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以从严监督执纪保障严实作风,要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深挖“小问题”背后的“大隐患”。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夯实严实作风,要紧盯责任链条,以“以下看上”传导压力、“能上能下”激励担当、“见事见人”纠治问题、“查责问责”倒逼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全会强调,上半年,区委团结带领全区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面落实各项安排部署,推动政策措施加速落地,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把善于担当谋事作为转作风的关键,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抓经济工作的“先手棋”,时刻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要把狠抓工作落实作为求突破的核心,认真落实“预”和“备”的重要要求,强化“往前站”的担当、“向我看”的自信、“带着干”的作风,亲力亲为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把穷尽一切办法作为解难事的重点,分秒必争、全力以赴,从一切可能的途径寻找成功的方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要拿出必胜的信心,付出加倍的努力,全力以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要求,全面贯彻全会精神,要与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成效、配合做好中央巡视青海工作结合起来,以作风之变强化经济运行调度、高质量编制好“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东区、纵深推进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守牢防汛和安全生产底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确保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
全会号召,全区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实干的劲头、实干的底色、实干的定力,不断锤炼严实的工作作风,扛牢责任,坚定主动,为谱写美丽繁荣新东区建设的壮美篇章而努力奋斗!
全会审议《关于全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不是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不是区委委员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区直各机关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驻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区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两新”组织党组织代表,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