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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敛财 扰乱秩序 严惩不贷
浏览:2449次 时间:2020-02-10 来源: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下,全国上下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阻击战,用自己的方式为防疫工作贡献力量。可就在大家众志成城携手抗疫的关键时期,仍有一些人不顾大局,肆意妄为,有些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干扰甚至破坏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更有人见利忘义,昧着良心利用疫情敛财,不仅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还构成了违法犯罪。种种行为严重影响和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必将受到广大群众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韩某,男,22岁,现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某小区,无业。2020年01月28日17时许,受害人李某通过网络平台微信交友群认识了自称“腾冬”的韩某,后二人加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得知韩某有渠道购买便宜口罩,李某便托付韩某帮忙购买,并将1600元订金以微信方式转账给韩某,韩某随即将李某拉黑。李某得知受骗后报警,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走访排查,2020年2月9日,民警在城东区褚家营某小区内将韩某抓获。经查,韩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韩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都某,男,19岁,现住西宁市城东区某小区,无业。2020年02月04日下午16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都某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保安马某,在日常巡逻工作时对小区散步活动人员进行劝导疏散,在广场东侧打羽毛球的三名男子非但不听劝阻,其中一名都姓男子还用羽毛球拍殴打保安马某面部及手部,致使马某脸部手部不同程度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对杜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