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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员保管好“入党初心”
浏览:4040次 时间:2020-09-16 来源:区委组织部

前不久,大学毕业生马芳拿着大学毕业派遣证到城东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刚回到家,城东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去办理党员档案托管手续。“这一下,我的党员档案有‘家’了”。

近年来,因街道社区搬迁、工作人员更换、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影响,部分村和社区的党组织出现党员档案保管不善、档案质量不高等问题,还让有些党员身份“存疑”,给党员的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

种好管理“责任田”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规范化管理,2020年以来,城东区委组织部在深化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的基础上,集中打造全区村(社区)党员档案管理中心,配备党员档案管理设施,将全区15个村和35个社区的党员档案由各镇、街道全部移交至党员档案管理中心,做到一人一档、一镇(街道)一柜,统一封装、统一管理。

“以前,我们的党员档案都是支部管理,人员不固定、条件简陋,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一直都是我们的短板。看到我的党员资料全部整齐有序地交给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我的心里就踏实多了。”中庄村党支部书记史进明高兴地说。

把好审核“标准尺”

按照“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复审、组织部复核”的程序,区委组织部统一编制党员档案目录清单,由村(社区)党组织参照《党员档案归档目录》对党员档案进行整理,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24项基础材料规范入档,整理完成后各党(工)委认真规范填写《城东区村、社区党员档案移交花名册》,将党员档案造册进行移交,做到“两明确”,即党员档案目录要明确,党员档案移交花名册要明确。

“我们还将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中找到的失联党员、“口袋党员”部分档案资料全部登记造册,要求所在支部认真填写《党员档案核查明细表》,按照标准归入档案。对死亡、自行脱党等原因形成“有档无人”的实行单独存放,长期管理;对因工作变动或岗位变动未及时转出党员档案的,及时联系进行转接。”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规范操作“安全阀”

为加强党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制定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查阅制度和转接制度,建立查阅、转接对应台账,派人设岗专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对党员档案采用“三色”分类管理法,即党员档案齐全的标记为红色,档案不齐全的标记为黄色,未就业大学生、临聘干部等党员档案为蓝色,提高了档案管理和利用水平,实现档案统一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

“我们接收党员档案时,按照要求,一一核对,补齐缺失资料。”党建综合中心负责人王胜楠说,“这项工作比较繁琐、时间跨度比较大,有些人还不厌其烦。但是,全区的党员档案统一保管以来,没有发生过档案丢失的现象,让党员档案有了一个舒适的‘家’”。

城东区通过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抓实了村(社区)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城东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对248份村(社区)党员档案进行集中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