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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创城攻坚“冲锋号”
浏览:2868次 时间:2020-09-29 来源:区城管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整体形象,近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本着“创建惠民、执法为民”的工作原则,精准发力、主动作为,根据《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条例法规,以主次街道、农贸市场及其他重点区域为切入点,用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各类市容乱象的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一是充分利用辖区商户(单位)LED显示屏对创城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利用执法车辆外扩喇叭及商户多媒体音箱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引领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树立良好的文明城市“主人翁”意识。二是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紧盯街道、广场、车站等重点区域,以火车站广场为轴心主动查找、监督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做市容市貌的保洁员和文明行为的督导员,加大对公共区域路段乱扔烟蒂、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执法工作,督导各镇(办)执法中队建立不文明行为监督岗,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发生。三是在辖区主要路段的十字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安排文明交通引导员耐心劝导横穿马路的行人;对辖区内标识标线不清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点和公共临时停车点进行补画,同时对于市民反映非机动车辆停放难的问题补画了75处非机动车辆停车位。四是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市容“顽疾”较突出区域进行综合治理,依法对辖区内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对辖区内商户(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及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整改亮化门头缺字漏字情况,有效提升了城区公共空间颜值水平。

截止目前,共劝导辖区随地吐痰、便溺262起,处罚85起,罚款4400元;劝导乱扔烟蒂不文明行为515起,处罚240起,罚款12700元;劝导整治不文明养犬等其他不文明行为182起,处罚49起,罚款11615元,共计罚款28715元;共整治清理店外经营1039处,处罚38起,处罚10950元;清理流动摊贩725起,处罚210起,处罚36730元;清理乱张贴3132余处,处罚3起,处罚2100元;对辖区人行道及9米以下巷道违停车辆进行清理取证违章停车辆2937余辆,暂扣各类占道停放非机动车35辆,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4857家,处罚未落实“门前六包”5250元,总计罚款55030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市容乱象较突出的区域进行整治,切实巩固整治成效,提升城市“颜值”,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使我区城市容貌更加美丽、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