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区民政局始终坚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自今年7月起,全区低保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缩短了审核审批时限,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度,进一步推进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缩短时限,提效便民。通过低保权限下放工作,有力破解了区民政局与镇办两级审批时间过长、精准识别困难对象难的问题,低保审批办结时限由原来的至少30天减少到现在的18个工作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时效,提升了服务效率。同时进一步实现“权责统一”,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服务困难群众水平,提升了群众办事满意度,有效发挥低保兜底保障的积极作用。
精准识别,帮扶为民。扭转了过去仅仅依靠区民政局负责审批低保工作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镇(街道)、村(社区)一线干部力量,全面掌握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通过更加有效的入户调查,更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有效解决了精准识别难题,低保经办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和强化。
确保实效,精准惠民。通过简化审核审批手续,切实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打好了社会救助“组合拳”,充分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让帮扶更加精准,让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经过三个月的运行,全区新增低保76户108人,取消75户116人,核减57户46人,确保了精准认定发放、精准退出到位、精准管理服务,切实发挥了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更加便捷服务困难群众,增强了群众满足感和幸福感。
广泛宣传,服务利民。组织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走访入户等方式,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和难处,将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覆盖面,以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