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的具体举措,是治水兴水管水的全方位系统变革,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西宁市城东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持续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一步步变成现实。
一、完善体制机制,坚决推进河湖长制。城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建立起区、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全区共设立各级河湖长35名,河长制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相应层级的总河长,负总责,另聘请民间河长10名,定期开展巡河,维护辖区段河道以及岸边生态环境,打通治河“最后一公里”,实现河长管护全覆盖。制度建设是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我区完善了“三个一”巡查工作机制,制定《城东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与激励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及《城东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城东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计划》,突出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监管6项重点任务,做到河湖长制工作有章可循,为保障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扎实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河湖长制,东区不是喊口号,而是抓落实,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区委书记、区长作为党政总河长,经常带头深入河道开展巡查,亲自部署解决问题,现场“把脉问诊”,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治水责任链。为确保履职到位,我区以制度促落实,列出硬性指标,倒逼各级河湖长用脚步丈量好各自的“责任田”,实现100%使用手机APP巡河打卡,做到河湖问题抓细抓小抓苗头,真正实现“河湖长治”,去年区河长办联合其他部门巡河10次,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7347次,协调解决了湟水河五一廊桥绿化带塌陷治理、湟水河景观台管涌除险、湟乐公园河道乱占房屋拆除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难题,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形成同频共振、部门联动的合力效应,让“河湖有问题,直接找河湖长”成为共识。
三、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四乱”问题。近年来,城东区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一是坚持深入开展常态化“巡、管、督”工作,按照巡查计划,认真开展河道巡查,充分发挥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作用,强化河道全时监控,建立“发现—交办—解决—反馈”闭环机制。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清河整治专项行动和“清四乱”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河湖“四乱”,对河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形成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和随意倾倒垃圾及固体废弃物等行为,去年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364平方米,有效规范了河湖建设行为。三是各级河湖长利用夏都河长信息平台、建立河湖长制工作微信群、开通监督举报电话等,第一时间掌握各级河长及群众反馈的涉河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理,去年共发现“四乱”问题8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部门协同,合力攻坚,探索建立司法联动新机制,与城东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组织涉河镇办对市民垂钓行为进行常态化文明劝导;对接区应急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等开展河道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对河道排污口进行督导。
四、划定河道范围,落实绿色发展。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城东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六大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组织修订湟水河、沙塘川河“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按照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划界、后确权的治河思路,依法对沙塘川河进行了划界定桩,划界河道长度3.6km,安装桩界17个,明确了管护主体和管护范围,确保河道长效管护落到实处。系统治理,修复生态,实施了沙塘川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全面降低了湟水河干流西宁段污染负荷,有效保证了水系水体的水质安全,湟水河小峡桥(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Ⅳ类水质及以上,全区水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全年清理河道垃圾156立方米,清理高杆植物、杂草1.5万平方米,保持了河道整洁,提升了水面清洁效果,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社会各界共同治水管水、爱护河湖的新气象蔚然成风。
河湖长制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职责要求和管理形式,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关键核心就是落实责任,今后,城东区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坚决为人民群众守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