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法、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近日,城东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就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召开联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高法、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并讨论通过了《城东区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及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领导小组成员。
会议指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和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切实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有利于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一是优化“法院+工会”工作模式,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二是强化各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三是细化管理和服务,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下一步,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将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并挂牌,推进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有效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最大限度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