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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一人荣获第四届青海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浏览:939次 时间:2021-12-06 来源:西宁晚报
12月3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主办的“道德暖人间 文明润三江”第四届青海省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西宁举行,我区陈志芳荣获第四届青海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 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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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陈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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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芳, 女, 汉族, 1972年1月生, 中共党员,西宁市星光特殊儿童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志芳是一位21岁自闭症青年的母亲,面对生活中出现的巨大变故和困难,在经历迷茫、焦虑后,以积极乐观、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陪孩子一起挑战自闭症。在此过程中,有感于康复教育的不易,自筹资金成立西宁市星光特殊儿童服务中心,为青海心智障碍儿童的康复提供专业保障,目前有107名特殊儿童在这里接受各种康复训练。陈志芳说:“‘星宝’们要学会一个动作,或者是几个简单的单音接的字,都需要训练很长时间。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帮助我们的孩子生活的更好。”2021年获得第五届西宁市道德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