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监督,“室组”联动机制运用更广泛
协同办案,“室组地”联合机制运用更有力
《工作机制》中明确,“室”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切实强化联合办案中的组织领导,利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信息线索全面、协调本区域各方力量便利的优势,在案件前期信息线索研判、中期组织审查调查、后期整体审核把关等方面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推动联动工作有效运行。联合组主动靠前,将联合办案作为以案代训、学习提高的有利时机,不断提升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构建‘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工)委通过主动监督发现问题一直较少,其短板一方面由于力量薄弱;另一方面由于权限不足,工作有所限制。”该负责人介绍,为弥补这一短板,建立“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通过明确人员、职责及联动程序,推动区纪委监委内设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镇、街道纪(工)委形成工作合力,三管齐下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促改统一深化,不断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城东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一体推进理念,把联合优势融入成果转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完善“工作一体谋划、机制一体运行、力量一体调配、成果一体运用”的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