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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我区民族团结主题相关资料的通告
浏览:872次 时间:2022-02-28 来源: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展现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宣传我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相互携手发展的先进事迹,现向全区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有关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历史文物及文史资料。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资料,并捐赠、捐献。

一、征集内容

1949年至今反映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及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展示价值的资料。

1.文献、书刊类

包括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文件。有关民族团结故事及先进事迹的信件、笔记本、纪念文章、日记、手稿等。记载重大事件的各类报纸、读物、杂志等。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专题研究著作、回忆录、纪念册等。

2.实物类

包括有关民族团结主题的器物、票据、印章、奖状、奖章、证件、纪念章等。以宣传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旗帜、牌匾、碑刻、横幅、宣传品等。反映民族团结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

3.图片音像类

包括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反映民族团结的各类照片、字画、录音、视频资料等(原件、复制件皆可)。所有图片音像类资料需提供文字说明,包括拍摄者及拍摄时间、地点、具体事件、出镜人物等要素。

4.其他相关有价值的资料。

二、征集方式

相关资料采取无偿捐赠和借用或复制的方式征集,所捐赠的资料将由西宁市城东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妥善保管、陈列和展出。

1.无偿捐赠。对于自愿无偿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建立档案永久保存(对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举行捐赠仪式,进行特别宣传)。

2.借用或复制。按照自愿的原则,对于本人不愿捐赠提供的实物资料,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复制后将原件退回。

实物资料报送至区创建办(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 城东区政府大楼6楼613办公室),视频、图片资料发送至邮箱。

三、具体要求

1.所征集资料应切合民族团结主题,保存状况较好,并附50-100字左右信息说明。

2.所提供图片音像类资料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背景说明等详细信息。

3.所提供资料必须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征集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971-8177645   

联系人:汪老师           

邮箱:1262596398qq.com


西宁市城东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区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