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群防群治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就外地返区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宁高危人群,要认真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两码”,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目的地区指挥部。对红码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检测)”管控措施;黄码人员执行“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检测)”管控措施;行程码带星号人员,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如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措施,对确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3天检测)。同时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通过个人主动报备、社区(村)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摸排。
(二)加强低风险地区来宁人员管理。对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特别是自驾车来宁返宁人员,通过短信、温馨提示牌等方式及时提醒在来宁返宁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并在24小时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各宾馆酒店和小区要切实把好“第一关口”,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落地检”等防控管理制度。抵宁3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未按要求进行落地检的赋予黄码,并限制其进入公共场所。
(三)加强公众自主防控管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向社区和单位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街镇、村(社区)举报下列情形,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
(一)隐瞒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未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来宁返宁人员;
(二)核酸阳性人员以及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存在隐瞒、缓报、谎报病情和行动轨迹的;
(三)违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其它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及个人。
(一)境外以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主动报告(线下报告或线上申报),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一律免费食宿;
(二)对被举报并查实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不履行相应的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一律自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其所在的物业、小区管理不到位的,从重从严处罚;
(三)未主动报告且未按要求实行管控的境外以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
(四)私自接纳、容留未被管控的境外以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且隐瞒不报的人员,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
(五)违反居家医学观察政策的人员,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0元;
(六)违反封控区、管控区及防范区“三区”管理规定的人员,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0元;
(七)举报其他违反防疫措施的情况,经相关部门查证后酌情奖励。
(一)线索提供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提供人法律责任;
(二)受理后的线索信息需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且属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再予以奖励;
(三)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四)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疫情防控办负责解释说明。
区疫情防控办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市民可拨打各镇办热线电话提供线索,内容需包括当事人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
举报电话:
韵家口镇:17697831025
乐家湾镇:0971-8062923
大众街街道办事处:0971-8175317;0971-8084550
东关大街街道办事处:0971-8124735
八一路街道办事处:0971-6119210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0971-8149676
周家泉街道办事处:0971-8177864
清真巷街道办事处:0971-8143624
林家崖街道办事处:0971-7350057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由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西宁市城东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