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61号)有关规定,西宁广业中医院有限公司法人谢彦龙拖欠15名员工工资11万元未支付,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21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宁东人社劳监令字〔2022〕13号),现改正期限已过,该单位法人谢彦龙仍拒不支付。
现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宁东人社监列告字2022〔01〕号),拟将西宁广业中医院有限公司及法人谢彦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