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西藏、新疆、海南、甘肃、浙江等多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城东区疫情指挥部现就主动报备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积极履行主动报备义务
7月23日以来有新疆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8月1日以来有西藏阿里地区、拉萨市旅居史的人员;7日内有其他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 (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外省拟来(返)宁人员,请提前24小时通过信用青海公众号信康码“来青返青报备程序”主动报备行程信息,对于报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持续关注疫情动态
及时了解国内疫情进展情况,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按规定落实相关医学隔离观察措施。特别是近14天内有西藏、新疆、甘肃张掖、海南三亚、浙江义乌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宁人员,要在机场、火车站等第一落点进行检疫信息登记,并接受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无法提供的,要在机场、火车站等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要求所有跨省出行人员返宁后,积极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做好个人防护
公众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日常生活中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来(返)宁人员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不遵守防疫规定或不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