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返回首页
电动自行车这样停放,最高可罚10000元!
浏览:4775次 时间:2023-01-31 来源:和谐东区

“骑上我心爱的小电动,它永远不会堵车~”今天骑着小电动出了趟远门,电瓶都没电了,赶紧推上楼充充电

不可以!这种行为既危险又违法!




电动车不能进入楼道!
电动车不能进入电梯!
电动车不能入户充电!

小编带大家聚焦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罪与罚
先来看看以下案例


01
案件回顾


案例一


2022年9月6日8时55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一住宅发生火灾,经调查,火灾是由客厅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故障引起的,烧毁物为电动自行车电池等物品,现场过火面积不足1平方米,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后,当事人郑某被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2年8月10日6时15分,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阳台被烧毁,所幸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事故原因是王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放置室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瓶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1年10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一租户吴某某将经过自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室内充电,充电中的锂电池炸裂起火引发火灾,导致2人死亡财产损失27447元。吴某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02
法律链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3
防患未然


日常生活中
电动自行车给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
但不当使用就会埋下火灾隐患
那么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发生呢?
一组图带你了解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禁忌👇


小编再次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
一定要合法合规
不要等到小电动“火”了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