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城东区财政局主动谋划,积极推动,会同全区各预算单位、代理记账公司同步组织人员深入学习,进一步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意见》的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确保《意见》各项具体规定落地生根。
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意见》重大意义。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的内涵、定位、要求、体系、机制和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对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更为扎实的理论指导。全体财政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引导干部树立起“财会监督人人有责”的理念。
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意见》丰富内涵。《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内涵,在全区形成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等载体,广泛转发、分享《意见》内容,权威解读,让干部群众通过线上多种形式感受浓厚宣传氛围,努力开创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单位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性,提升宣传效果。
积极推进,全面贯彻《意见》落地见效。为将财会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区财政局将担负起财政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力度。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各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代理记账公司执业质量监督,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与纪委监委、巡视巡查、审计监督等部门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通过这次学习,全区财务人员对财会监督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促使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财会监督工作做好做细,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为推动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