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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东关大街街道:让社区治理实现有“约”可依
浏览:4404次 时间:2023-05-18 来源:和谐东区

为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约束作用,进一步推动党组织领导下“五治”融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近日,东关大街街道北关社区、五一社区、慈幼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辖区人大代表、妇女代表、辖区民警代表、法律顾问、监督委员会成员、辖区居民代表、物业负责人等,根据《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青民发〔2019〕55号)相关规定,召开居民公约意见征求会及居民公约法律意见征询会,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

会上各社区党委书记现场带领大家学习《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的通知》(东民政〔2023〕34号),并宣读《社区居民公约(草案)》内容,由参会人员对此提出建议和意见。

在北关社区活动现场,法律顾问王震律师表示:“应新增倡导婚事新办,促进移风易俗等相关内容,并从法律层面向大家讲解了《北关社区居民公约(草案)》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辖区民警代表表示:“辖区内遛犬要系宠物链,挂狗牌。要及时将宠物的粪便清理到垃圾桶,不要随意扔到绿地,更不要随地乱扔;如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拍照留证,向公安机关举报。”

慈幼社区党委书记陈风莲说:“通过《居民公约》的征集修订、号召广大党员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健全完善社区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征求意见、修改、合法性审核、街道研究及居民表决等流程,形成了共36的《居民公约》,集中规范了辖区居民在学法用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方面的行为,倡导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等真善美行为,公共绿地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不文明现象和不规范行为被写入《居民公约》后,社区治理实现有“约”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