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东区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汇聚合力、互促共进,奋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作表率。
区政协聚焦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凝心聚力作用,既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做“润物细无声”的事情,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展现新作为。依托“政协大讲堂”“委员小讲堂”组织委员和机关干部开展专题学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政协工作全过程。组织宗教界别委员开展“一月一界别·一月一主题”活动,最大限度地把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不断增强感召力、凝聚力。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引导全体机关干部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团结和谐的机关氛围,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同时,区政协积极筹备打造“石榴籽驿站”、开展民族团结进机关等工作,使民族团结宣讲工作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切实凝聚起各界别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力量。
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合发展。以“民之所需、检之所向”为追求目标,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有效运用检察开放日、检察新媒体等载体,重点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等内容,拍摄微视频《检徽闪耀民族情深》,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少数民族检察队伍建设,依托“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加快少数民族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语言习惯,在办案中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彰显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区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忧老百姓之忧、思老百姓之难、解老百姓之困”,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生基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切实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保证租赁补贴资金通过惠农惠民财政补贴“一卡通”统发与监管系统发放有效执行。同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工作要求,为63户困难家庭获取住房保障资格,充分体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区应急管理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积极履行应急管理职能,将日常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结合,依托学习例会、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宣传省市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持续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热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切实将“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融入到“保安全、促发展”的具体实践,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在各类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以“安全求发展、团结促稳定、稳定助发展”的思想认识,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安和谐。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走在前作表率”工作要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优化营商环境”融合发展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城市管理方方面面。结合辖区消费市场实际,在中惠万达广场、青铁佳苑、泰宁花园、八一路等地开设早夜市,协助义乌商贸城、义东商贸城、美佳商城等商户在不影响市民正常出行的前提下,设置店外商铺展示销售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地摊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保障,为各族群众提供便捷的消费环境。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等,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优服务”努力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