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返回首页
城东区司法局:“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评定
浏览:1328次 时间:2023-09-26 来源:和谐东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以及《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创建“枫桥式”星级司法所的意见》要求,切实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城东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建设,使基层法治工作迈向新台阶。

近日,城东区司法局星级司法所创建考核小组前往周家泉司法所、八一路司法所、东关大街司法所进行星级司法所考核评定工作,根据《青海省“枫桥式”星级司法所评定细则》,认真查看相关硬件设施及相关档案材料。

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最前沿的阵地,我们十分重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司法所内外部标识,规范设置功能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力争达到创建标准,向“枫桥式”星级司法所稳步迈进。

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按照管建并举的要求,不断规范司法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所务公开公示、岗位责任、学习例会、台账登记、档案管理、信息报告、考评奖罚等制度,实现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纪律公开;努力把司法所建成“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现基层司法所人员年龄断层较重,部分年轻工作人员经验较少、能力不足,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下一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坚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与实际工作相融合推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推进基层法治水平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