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5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锚定“依法理财、规范履职、服务提质”核心目标,将法治建设全方位融入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持续完善法治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效能、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财政根基。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核心内容,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形成闭环落实机制,构建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收支管理、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等全过程。精准统筹财政资源,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我局2025 年专项安排司法业务经费510万元,重点保障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应诉诉讼、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深化法治赋能,提升财政管理规范水平。一是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领导带头学法,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全年开展领导班子专题学法6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学法、年终述法制度,推动法治要求贯穿决策全过程。持续深化“每周一法”学习活动,全年开展26次、干部参与率100%,结合干部岗位特点定制学法清单,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1名公务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要求,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公开执法全流程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代理记账业务告知承诺制,全年完成10家单位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步开展许可后全覆盖核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核算、维护财经秩序。三是织密监督防控网络。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通过廉政警示影片、专题党课实现全员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完善内控体系,聚焦政府采购、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梳理资金申请清单,优化办事流程,防范廉政风险。严格政务公开,及时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工作动态等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无政务公开合规性问题。统筹内部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协同发力,严格依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专项报告,认真落实审查意见,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以多元监督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城东区财政局2025年度学法计划》《城东区财政局2025年重点时间节点普法清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财政领域核心法规为学习重点,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减灾日、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在中惠万达、中发源广场、吾悦广场、社区等场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1次,重点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财政政策、反诈骗、安全生产等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现场答疑1000余人次等方式,吸引2000余名群众参与,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提升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优化制度体系,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一是完善制度建保障体系。结合财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议事决策流程和标准;制定《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细化法治学习、制度建设、执法规范、普法宣传等四大类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制度,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维护文件合规性、统一性与权威性。二是严格决策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会集体研究,规范决策流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机制,对民生保障、重大投资等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防范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领域风险。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法治财政治理效能。一是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代理记账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优化业务办理,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零跑腿”。全面梳理财政部门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加强规范文件管理。为推动财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开展,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聚焦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绩效管理等核心领域,对现行政策文件实施系统性审查。对不符合改革发展导向、不适应财政工作实际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订完善,确保政策文件合法合规、与时俱进。因《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试用期届满,已按程序宣布失效。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效能。区财政局以规范财经秩序,开展财政监督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25家预算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实施核查,聚焦预算执行率、资金拨付使用、财务核算管理等核心内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用途合理、效益显著。通过单位自查、重点核查、限期整改等举措从严整治违规行为,同步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健全长效监管体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规范采购监管服务。优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功能,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破除地域、行业等市场壁垒,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推进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及金融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遵循执法程序,细化检查流程与纪律要求,重点核查会计资料、业务合规性等关键环节,完成9家企业抽检,对发现问题依规公示并督促整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六)防范风险隐患,筑牢财政安全法治防线。一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债务规模管控和风险监测预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流程,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二是完善应急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城东区金融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城东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等,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保障突发情况下财政资金及时高效拨付。三是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专项安排信访工作经费,保障纠纷排查化解,精准破解信访难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需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学习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学习形式偏传统,法规内涵把握不透彻,学用结合不紧密,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能力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形式偏传统,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不足,新媒体运用不充分,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学法需求,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需扩大。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提升。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精细化不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的深度和广度需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法治财政建设重点,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统筹引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紧扣中央、省、市、区工作要求,细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晋升任用挂钩,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创新普法模式,扩大宣传成效。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拓宽宣传覆盖面,聚焦企业、群众、基层单位等不同群体需求,定制精准化普法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打造生动鲜活的普法内容,深化“执法+服务”普法模式,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执行刚性。结合财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等领域制度办法,构建系统完备体系,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