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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浏览:6次 时间:2025-07-04 来源:未知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对象 计划名称 检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对象数量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联合抽查比例及频次 备注
1 对市场主体登记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对即时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6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11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7条
全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为以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1%,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7月至10月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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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含燃气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5条、第57条.第61条、第65条、第66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含燃气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3 3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6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3%,1次/年 1 6月至8月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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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8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 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待销产品 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待销产品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根据经费确定,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7月至10月 抽样检测 /  
5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 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企业 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 15%,1次/年 2 3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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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标签标识及外观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资质(食品摊贩登记卡核发)和经营条件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销售从业人员、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销售设置设备、贮存和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销售经营者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3%,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7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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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餐饮经营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养老机构食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餐饮服务经营者、养老机构食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3%,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7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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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计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4条、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23条
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电动汽车充电站、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机构 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电动汽车充电站、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机构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7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9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4条、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23条 三大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三大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 每类不少于1种商品,每种商品不少于5个批次,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8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10 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4条、第18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18条 列入《实行能效、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在售商品 列入《实行能效、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在售商品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效、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8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11 对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3条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3%,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7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12 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6条、第49条 从事“三品一械”企业、个体及其他经营单位 从事“三品一械”企业、个体及其他经营单位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5月 实地检查 /  
13 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7条,《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4条、第24条 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 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5月至7月 实地检查
网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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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对直销企业分公司的监督检查 《直销管理条例》第6条、第35条 辖区内直销企业分公司及其经销商 辖区内直销企业分公司及其经销商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直销企业分公司的监督检查 30%,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4月至5月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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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联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 学校(幼儿园) 学校(幼儿园)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部门联合抽查 / 依据系统数量 5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5%,1次/年  
16 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条、第69条 全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全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2025年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2月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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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8条、第99条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日常检查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1月-12月 现场核查 /  
18 对化妆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5条、第46条、第47条 化妆品零售企业 化妆品零售企业 化妆品零售企业日常检查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1月-12月 现场核查 /  
19 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第8条 获证的肉制品、餐饮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 获证的肉制品、餐饮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检查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4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  
20 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 学校(幼儿园)、午托班、校园周边食品餐饮企业 学校(幼儿园)、午托班、校园周边食品餐饮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午托班、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检查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1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21 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8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 产(商)品销售经营者 产(商)品销售经营者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0.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6-11月 现场核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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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检查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4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37条; CCC认证获证企业 CCC认证获证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对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检查 30%,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1月至12月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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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5条、第57条.第61条、第65条、第66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监督抽查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1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  
24 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5条、第33条、第47条,《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5条 物业服务、旅游、重要民生商品、医疗卫生服务、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事业经营者 物业服务、旅游、重要民生商品、医疗卫生服务、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事业经营者 城东区市场监管局涉企收费治理和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净域·2025”系列行动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2月至12月 现场核查 /  
25 对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监督检查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从事拍卖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 从事拍卖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监督检查 3%1/ 1 6月至11月 现场检查 /  
26 殡葬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条 全区殡葬销售服务的经营主体 全区殡葬销售服务的经营主体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重点殡葬销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监管领域,不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 依据系统数量 1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  
27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三十四条 、第六十条 市场主体 从事广告发布企业
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0月 现场核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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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32条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主体 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监督检查 10%1/ 1 7月至10月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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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对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32条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的主体 社会团体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的监督检查 3%1/ 1 7月至10月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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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对企业生产许可资格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8条、第15条、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36条、第39条 工业产品生产获证企业 企业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生产许可资格的监督检查 100%1/ 1 7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31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设备的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主体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排放发尾气检测设备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0月 现场核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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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使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使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行为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使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 50%,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33 对特种设备充装单位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气瓶充装单位 非市场主体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 2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6月 现场检查 /  
34 对燃气经营企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57条 燃气经营企业 行为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燃气经营企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50%,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35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57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行为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50%,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0月 现场检查 /  
36 对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51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 市场主体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监督检查 3%1/ 依据系统数量 6月至11月 现场检查 /  
37 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1条,第11-14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主体 2025年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检查 5%,1次/年 依据系统数量 3月至10月 现场核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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