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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东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浏览:5689次 时间:2023-04-07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2022)的通知》(青双联监〔202212号)以及《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宁政2019124的规定和要求,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部

门抽查计划,统筹形成了《2023年城东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联合抽查计划》),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动态管理两库各成员单位要依托西宁市市场主体联动监管平台,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将本单位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人员,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全部入库,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入库率达100%,并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西宁市市场主体联动监管平台,以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将所有与本单位职责相对应的监管对象,分级、分类、分领域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做好本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精细化建设。检查对象既可包括市场主体,也可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真实、无遗漏,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精心制定联合抽查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2023年联合抽查计划》设定的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按时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发起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参与部门认真制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工、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检查对象及范围、组织实施过程、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报至区双随机联席办统一印发实施,参与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对接工作,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联合抽查计划》印发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删除,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抽查任务,并在开展抽查检查一周前报备至区双随机联席办,便于区双随机联席办进行调整和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各单位要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1130日前完成全部抽查检查工作任务。

三、全面实施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为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精准性,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划定了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并按照低(A类)、一般(B类)、较高(C类)、高(D类)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实时共享给各成员监管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的部署要求,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每个抽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既要保证抽查的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四、严格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联合检查方案印发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西宁市市场主体联动监管平台操作流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督促检查人员领取检查任务并按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各发起部门要统一通过西宁市市场主体联动监管平台开展联合抽查任务,合理设置不同风险等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照业务专长随机抽取和匹配检查人员,将检查任务推送到检查人员名下。要严格落实检查人员回避制度,检查人员或者检查对象认为需要回避的,由发起部门重新抽取检查人员。

五、规范开展抽查检查。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范检查行为,根据计划公开的检查方式,合理确定不同检查方式对应的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并由发起部门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提前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准备、到场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尽量避免对正常经营的干扰。抽查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对照检查指引中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查工作,逐项记录检查结果,收集证明资料,并由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检查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检查人员将对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录入联动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和信用青海网站予以公示。检查记录表由参与部门通过西宁市市场主体联动监管平台自行打印,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性强的检查事项,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六、加强问题处置闭环管理。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由检查人员及时移交办案机构或者其他部门进行处置,并在联动监管平台检查结果栏中录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由查处部门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在处置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情况录入联动监管平台,防止监管脱节;对需要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市场主体,通过西宁市市场主体联动监管平台综合监管系统信用联合惩戒模块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由实施联合惩戒的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动监管子平台精准获取惩戒结果;对双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不予配合检查且情节严重的市场主体,由检查人员在联动监管平台检查结果中录入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七、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各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措施、抽查事项、监管重点、检查方式、监管效果等进行广泛宣传解读,切实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教育引导各类主体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减轻负担、增强诚信守法意识的重要意义,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抽查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经费保障、业务知识培训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强化对基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检查人员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效。


附件:2023年城东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word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