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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宁市城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2782次 时间:2023-08-24 来源:未知

现就《西宁市城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13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5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5月,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就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论证。2023年4月27日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意见征求工作,收到意见2条,已全部采纳。2023年6月16日由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对《西宁市城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3条,采纳3条。2023年7月24日经城东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决定。2023年8月23日由城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南政廷同志签署。

  • 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西宁市城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8月24日,自2023年10月起施行。本文件依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56号)文件编制,文件内包含执行期限要求,故《西宁市城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属于阶段性工作,载明有效期为3年。

方案链接:https://www.xncd.gov.cn/html/xzgfxwj/103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