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部署,持续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合力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青发改财贸〔2024〕426号)、《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发改外资〔2024〕563号),现决定建立西宁市城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档案馆、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税务局、市消防城东大队、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韵家口镇、清真巷街道办事处、东关大街街道办事处、周家泉街道办事处、大众街街道办事处、八一路街道办事处、林家崖街道办事处、火车站街道办事处45个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为区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如有调整变化的,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增补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员机制,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信用工作牵头科室信用体系建设专干担任。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