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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民政局关于担任王海宁 遗产管理人的公告
浏览:1487次 时间:2026-01-15 来源:区民政局

兹有自然人王海宁,男,1977年6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30xxxxxxxxxx839,于2024年9月27日因病去世,原居住地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富强巷239号。

经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海宁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王熙塘、王熙娜及第二顺位继承人王海荣、王海萍均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王海宁的全部遗产,且均不愿担任其遗产管理人。王海宁去世后遗留有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45号4号楼2单元222室的抵押房产及相关未清偿债务。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2025年12月15日作出2025)青0102民特402号民事判决书,指定西宁市城东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本局”)担任王海宁的遗产管理人。

本局现已委托上海格联(西宁)律师事务所处理王海宁遗产管理案件。为确保王海宁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此公告如下:

一、如对本局担任王海宁的遗产管理人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异议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有效的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

二、如对王海宁享有债权或负有债务的组织或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债权人或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债权或债务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

有效的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

相关材料请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至如下地址: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18楼

联系人:陈雪俭、毕玉

联系电话:0971-4691988

电子邮箱:jian_eluosi@qq.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