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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城东区物业服务领域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494次 时间:2026-03-23 来源:和谐东区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要求,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小区和谐稳定。现就公开征集全区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2.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3.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建账、管理、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

4.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5.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居民用)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

6.其他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坐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线索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三、问题反映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投诉等方式反映涉及物业服务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

(一)监督举报电话:0971-8183795

(二)通讯地址城东区华宁广场1号楼707室(城东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为便于核实、办理监督举报问题,请在举报时具体说明问题线索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和行政相对人、问题线索性质、具体内容、反映人及联系方式等。投诉举报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