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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浏览:1249次 时间:2025-12-31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西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技术要求,城东区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204.68公顷,占城东区国土面积28.40%,涉及2个乡镇6个街道,分别位于乐家湾镇、韵家口镇、周家泉街道、八一路街道、火车站街道、林家崖街道、清真巷街道、大众街街道(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造林的,应当优先建设生态公益林;已在25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采取全坡面全垦方式整地。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反本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西宁市城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西宁市城东区止开垦陡坡地初步划定成果范围分布图

附件1.西宁市城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xlsx

附件2.西宁市城东区止开垦陡坡地初步划定成果范围分布图.docx